1.问:领取科研项目劳务费需提供哪些原始凭证?
答:根据《西安工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0版)》、《西安工程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领取科研项目劳务费需提供以下原始凭证:
⑴科技研究院或所在学院审核通过的项目研究人员名单;
⑵填表人填写科研津贴发放表,项目负责人审批。
劳务费的支出需符合项目预算或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不得超范围支取。劳务费发至本人个人银行账户,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问:科研经费由谁审批?
答:根据《西安工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0版)》、《西安工程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科研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经费的日常开支由项目负责人审批。若将科研经费授权给他人使用,被授权科研经费由被授权人审批。
3.问:使用科研经费采购实验材料等有哪些审批手续?
答:根据《西安工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0版)》、《西安工程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实验材料采购等相关规定要求:使用科研经费采购消耗材料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采购。出入库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横向经费单笔金额5万元以上的消耗材料由项目组到学校材料管理部门办理材料入库、出库手续;单笔金额5万元及以下的消耗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负责建库保管以及办理材料入库、出库手续。纵向经费单笔金额3万元以上的消耗材料由项目组到学校材料管理部门办理材料入库、出库手续;单笔金额3万元及以下的消耗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负责建库保管以及办理材料入库、出库手续。若采购实验材料涉及以易制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需到实验室管理处办理备案、采购合同审签等相关手续。
4.问:使用科研经费采购设备有哪些相关规定?
答:根据《西安工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0版)》和物资采购等相关规定要求:采购设备(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及自制仪器设备(按照学校相关部门评估后的价值,资产处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需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统一管理。对合同约定由学校代购或制作的需移交委托方的设备,设备费由项目负责人与科技研究院共同签批使用(仅限于购买合同中规定的设备),产权归属委托方,可不办理固定资产登记。
5.问:科研项目外拨经费支出有哪些相关规定?
答: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横向科研经费外拨经费支出主合同明确外协单位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未明确外协单位但确需外协的,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安工程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外协说明及经费外拨承诺书》(留存至科技研究院),与外协单位签订相关合同(协定),并提供外协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外协合同(协议)由科技研究院进行审批。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0版)》规定要求:纵向科研项目外拨经费支出以合作(外协)项目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的外拨经费额度、拨付方式等办理。合作(外协)单位是企业的,应提供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合作(外协)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的,应提供收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对合作(外协)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
6.问:横向科研项目开具发票包含哪些税费?
答:横向科研需要缴纳以下税费:增值税(3%)、水利基金(0.08%)、印花税(0.03%)、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增值税、水利基金、印花税以不含税价作为计税基础,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作为计税基础。
7.问:预借科研项目发票如何办理?
答:根据预借发票相关规定:在科研款项尚未到账,需预先借出发票的课题负责人先到科技研究院办理借发票申请,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发票(收据)借据或在OA系统线上办理预借发票申请单,承诺到款时间,才可办理。发票涉及款项到账后,应及时认领,并办理核销入账手续。财务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定期清理借出发票,对于借用发票长期挂账不予核销的,对经手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问:如何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省科技厅和税务机关相关规定:
⑴科研款项已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的资料:横(纵)向科研收款通知单、对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营业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⑵科研款项未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的资料:西安工程大学发票(收据)借据/预借发票申请单(线上审批)、对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营业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注意: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科研项目将不能申请办理减免税。
9.问:项目合同款项中哪些不收取科研基金?
答:根据《西安工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0版)》规定:项目合同中明确规定为委托方购买及研制的仪器与设备,不收取科研基金,只提取应缴纳的各项税费。
10.问:纵向科研基金计提的具体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西安工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0版)》规定:纵向科研基金计提比例为4%。
纵向科研基金分配明细表
类别 |
科研基金 |
合计 |
科研奖励基金 |
科研发展基金 |
纵向科研项目 |
2% |
2% |
4% |
11.问:横向科研基金计提的具体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单一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到账经费100万元(含)以上的管理费计提比例为4%,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下的管理费计提比例为5%。管理费不包含开具发票的税金。
表1 到账经费100万元(含)以上项目科研管理费分配表
科研管理费 |
合计 |
校科研基金 |
校科研发展基金 |
院部科研基金 |
2.8% |
0.7% |
0.5% |
4% |
表2 到账经费100万元(含)以吓项目科研管理费分配表
科研管理费 |
合计 |
校科研基金 |
校科研发展基金 |
院部科研基金 |
3.8% |
0.7% |
0.5% |
5% |
12.问: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车辆自驾费用能否报销?
答: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在横向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油费、过路(桥)费、停车费等。使用私家车辆或租赁车辆开展科研活动必须事先报所在学院(部)备案具体行程安排,方可报销车辆维持费。纵向科研经费不予报销。
13.问:科研项目到款如何办理上账?
答:项目负责人可在“西安工程大学财务处”网站查询到款信息。确认科研项目到款后,项目负责人需先在科技研究院办理西安工程大学收款通知单和横(纵)向科研基金分配明细表,如有预算还需办理西安工程大学横(纵)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在科研院办理完成后携带西安工程大学收款通知单和横(纵)向科研基金分配明细表等,到财务处办理上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