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货物和服务报账有哪些审批手续?
答: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西安工程大学零星采购暂行规定》、《西安工程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一万元以下(不含)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不需办理零星采购手续,采购人持报销单、发票及相关手续(按财务报账相关要求)直接前往财务处报账;一万元(含)以上五万元以下(不含)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需办理零星采购立项申请及零星采购验收等其他手续;五万元(含)以上十万元以下(不含)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需提交《西安工程大学货物与服务招标采购申请表》,由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启动采购程序;十万元(含)以上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需提交《西安工程大学货物与服务招标采购申请表》,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由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招标采购。
2.问:购买仪器设备、家俱等怎样办理报销手续?
答: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资产按固定资产管理:购买通用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专用设备单价在1500元以上(含1500元),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家具、用具、装具类物资单价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单价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批量(数量为30个及以上)同类物资(如学生课桌椅、被服、装具、零星购置的办公家具等),且批量总值大于15000元(含15000元)按固定资产管理;应用软件,如其是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将该软件价值包括在所属硬件价值中,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如其是非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价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应将该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符合以上条件的资产应在国资处办理相关手续后持资产建账单、发票、报销单等相关材料到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办理报销手续。
3.问:购买低耗品、试剂、材料如何办理报销?
答: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实验教学材料、仪器设备维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购买低值易耗品、化学试剂、实验材料等,除须提供正式票据、由经办人、验收人、二级部门主管签字外,还须办理材料入库出库手续后方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