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对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到6月底各部门支出预算进度须达到50%,为此财务处对各单位、各部门1-6月份经费预算执行进度进行了统计,请各单位、各部门对已执行的各类专项经费的进度进行分析检查,尽快实施,按计划完成9月底预算执行进度。对于已完成的项目,请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或尽快送审。
财务处
二○一七年七月四日
地址:西安·金花南路19号[710048] E-mail:xgk@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