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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5日 09:23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8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2018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就2018本单位预算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预算编制原则

1. 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等原则。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厉行节约八项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购车、接待、出国等经费支出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结合学校内涵发展的重点和目标,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测算支出需求。在确保基本人员开支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重点向学科建设、科研倾斜,同时合理安排其他事业发展支出,力求收支平衡。

2. 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编制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既要体现部门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的可能。

      3. 实行包干经费与项目经费相结合的预算原则。凡学校支配的运转经费、校级专项经费及各学院和各单位包干经费以外的所有经费全部纳入专项资金管理范畴,实行按项目申报,立项列支的办法。

二、预算的编制程序

预算实行两上两下的编审程序。首先由各部门依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需求上报归口部门、发展规划处和财务处,财务处会同有关业务处室根据学校的年度事业计划,编制预算指标建议数,财务处将2018预算指标建议数上报财务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各单位负责人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和2018度党政工作要点和预算编制原则,对本部门申报专项经费进行现场答辩(各学院、部由各归口业务部门答辩),经财务管理委员会审议后形成2018一下预算草案并下达给各主管校领导,各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财务处形成二上预算草案,财务处根据二上预算草案和有关编制预算的要求,编制正式预算。正式预算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后由财务处下达给各单位执行。

三、2018年预算编制的内容

      2018度各部门支出预算应按学校“十三五”规划和《西安工程大学2018度党政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包干经费的预算编制

公用经费是指学院公用经费和行政处室包干经费,2018度仍按照原包干经费计算标准拨付。

1. 各学院(部)的包干经费的预算编制。学院包干经费由相关部门核定,学院不需申报,主要有三部分组成:

1)绩效工资。各学院绩效工资的基数由人事处核定后,经过学校相关会议审定后财务处执行,由学院制定发放办法,节余留用,超支不补。

2)公用经费。各学院(部)的办公费、电话费、车费、复印费、报刊资料费、邮电费、零星维修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由财务处根据近三年各学院公用经费支出额,同时结合学生数及教工数提出人均包干经费标准,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和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经费由财务处会同相关处室计算出各学院(部)的公用经费经各学院复核后形成预算草案,各学院不再申报,由各学院(部)统一安排,打通包干使用,结余留用两年。

2. 各机关处室的包干经费预算的编制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经费包干实施办法(暂行)》,财务处根据学校发展方向及当年财力情况提出各部门的人均包干经费标准,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和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各机关处室的包干经费由财务处会同人事处计算,各机关处室复核后形成预算草案。各机关处室不再申报。

(二)专项经费的预算编制

专项经费指各部门包干经费以外的依据学校发展及特殊业务工作所需的经费,分为两类,发展专项和运行专项。由各单位按照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另行逐项向学校申报,提交专项经费立项申请报告及预算方案。

根据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资金预算规划草案》,各单位、各部门常规运行经费向财务处申报,用于发展的六大类专项经费:学科建设项目、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他公共服务建设项目按发展规划处要求向发展规划处申报(发展专项经费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发展规划处通知),由发展规划处根据各单位申报的方案统一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的论证,经过论证通过的项目由发展规划处提交财务管理委员会进行项目资金的安排。

1. 各学院(部)专项经费的预算编制

各学院(部)的专项经费由七部分组成,分别是本专科教学经费、研究生业务经费、科研经费、学科建设经费、图书购置费、学生活动费及修缮费用,(教学业务费、学生活动费、研究生业务费、实验材料及维修费)统一实行归口管理。各归口部门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各学院依据规划列项向归口部门申报,各归口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议,确定项目及资金额度。其中科研经费、学科建设经费、图书购置费及修缮费用由各归口部门向发展规划处申报。经费是否下拨由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明确意见。

具体为:

(1)本专科教学经费:包括资料讲义印刷费、教学差旅费、本专科学生教学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费以及进行本专科学生教学业务活动的各项开支由教务处归口管理。教学设备购置经费、教学实验经费由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管理。

(2)研究生业务经费:包括研究生教学业务经费和学生相关经费。具体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进行教学业务活动全过程的一切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和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以及学生活动费等事务性支出,由研究生部统一归口管理。

(3)科研经费。包括纵、横课题及非学校专项之外应安排的科研支出,由科技处归口管理

(4)学科建设经费。包括非学校专项之外应安排的学科建设支出,由发展规划处归口管理

(5)图书购置费。各学院(部)的资料室中外文图书购置,由图书馆归口管理。

(6)学生活动费。指各学院用于学生活动的各种事务性支出,由学生处归口管理。

(7)修缮经费。指各学院必需的修缮项目,由后勤管理处统一立项管理,不再下拨各学院。

2. 各机关处室专项经费预算的编制

各机关处室专项经费指包干经费以外的依据学校发展及特殊业务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各单位另行逐项申报,同时提交预算支出明细。属于运行范畴的经费向财务处申报,属于发展范畴的经费向发展规划处申报如有疑问可向财务处咨询,咨询电话83116193。

专项经费实行零基预算,原则上于上一年度1231日前经学校(或国家,省级相关规定)批准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立项的项目当年预算则不予安排。2018年预算安排将依据2017年各单位、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而定,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将适度核减2018年预算。通过学校批准立项的项目预算,各机关处室运行专项应由该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提交学校财务处,发展专项提交发展规划处,各学院提交归口部门,归口部门经过相关程序确定预算草案后运行专项交财务处,发展专项交发展规划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和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按专项经费需求列入学校预算执行。

四、2018年预算编制要求

1. 根据省财政要求,从2014年起省财政厅改变以往经费拨款方式,由以前货币资金拨付变为网上额度申报支付,当年未执行完的项目,年底剩余额度由财政予以清零,并且财政对拨付额度的执行进度于每季度进行全省通报;鉴于此,请各单位在申报2018专项资金预算时必须申报每季度预算拟执行进度。

2. 2012年开始学校列入全省11所预算公开试点单位,因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切实贯彻学校关于经费包干相关政策,严格按照编报要求申报预算。

3. 预算申报工作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程序进行。预算申报要经过充分论证、集体决策,以保证预算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4. 专项经费根据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依次排序申报,并提供具体开支范围、金额及翔实的支持材料。如国家,省级相关规定,学校相关批件等。

5. 各归口部门根据2017年归口部门经费的执行情况,制定经费划拨办法及经费明细的支出范围。

6. 积极引导学校全体教职工及学生转变传统观念,推进节能减排,倡导低碳经济,提倡无纸化办公。要精简文件简报,减少种类数量,倡导短实新文风,提高质量。除指定专门用途经费外其他经费中应安排的打字、复印、印刷等费用不能超过此经费的15%

7. 专项经费严格按照指定的用途安排预算,除指定的人员经费外其他经费不得安排各类补助、补贴及加班费等货币性发放和招待费支出。

8.根据教育厅的预算要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实行零增长,公务出国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向外事管理部门申报,并严格按照教育厅批复预算执行;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由党政办统一归口管理,机关各部门不再单独向财务处申报,党政办严格执行《西安工程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接待标准、审批程序以及费用报销等相关规定,现有车辆的部门公务用车经费向党政办申请。

9. 根据教育厅要求,2018预算编制要以项目库建设为核心,大力推进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完善项目信息,规范信息填报。扎实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相结合,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要求发展规划处、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等各归口部门实行项目库管理,针对立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撰写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校领导批准后,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分等级进行排序,明细上报,原则上优先保证紧急和重点项目。

10. 各机关处室办公设备更新,可向资产处申报,资产处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更新,各单位也可使用包干经费、发展基金购置,但不能在专项经费中安排。

11. 预算申报时应参照往年历史数据,具体部门账可登录财务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打印。

12. 经费预算由各处级单位负责编报,上报的预算表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处级单位所报预算均应经主管部门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

13. 专项经费必须在审定的完成期限内列报支出,完成决算,一般以一个预算年度为期限,有特殊时间要求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

14. 相关电子表格见附件。

15. 鉴于时间较紧,请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2018年度各类运行经费预算表”报财务处纸质文档一份及电子文档或发送电子邮件。

电子邮箱xgk@vip.163.com

件:2018度各类运行经费预算表

1.各学院在岗教工人数 (由人事处填报)

2.各职能处室在岗教工人数(由人事处填报)

3.各学院绩效工资预算表(由人事处填报)

4.2018人员经费一览表(由人事处填报)

5.各机关处室运行经费预算申报表(机关处室)

6.学院本专科教学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由教务处填报)

7.学院研究生业务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由研究生部填报)

8.学院学生活动费预算申报汇总表(由学生处填报)

 

财务处 发展规划处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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