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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关于简化财务报销审签程序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6日 16:49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西工程大校字〔201723                签发人:高岭

西安工程大学

关于简化财务报销审签程序的有关规定

    为了全面推进我校“追赶超越”各项工作,激发办学活力,财务处认真查摆学校日常报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理顺和简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切入点,在确保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推进办事效率提高,适度下放管理权限,明确各级领导财务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简化财务报销审签程序的具体业务的报销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的包干经费,发展基金、福奖基金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由单位负责人审签。其中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个人性经费由其主管校领导审签,各学院院长个人性经费由院(部)级党组织书记审签。

    (二)专项经费,包括运行专项和发展专项。运行专项由各学院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使用,由院长审签。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由主管校领导与其主管部门商定签字项目及权限,其以书面形式下达财务处执行。发展建设专项由发展规划处制定分级联签审批办法(具体按发规处下发的发展建设专项审批办法执行)。

    (三)财务预算应执行刚性预算。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项目立项审批制度,增强成本核算意识,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投资项目与投资规模,不搞预算外的非突发性项目开支。经费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再变更。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须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

     1. 校长审批使用年度预算方案中的预留资金。

     2. 各单位、各部门运行专项资金,若因不可预测等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执行。

     3. 发展建设专项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经主管校领导与总会计师协商,报校长审定执行。

     4. 如果增加预算,按以下程序办理。总支出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项目经校长审批,3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100万元以上项目还需提交党委会审定。

    (四)机票审签权限,根据财政部关于乘坐飞机要从严掌握的原则,正高职称和正处实职及以上干部使用预算经费可以乘坐飞机经济仓。其他人员因特殊紧急情况需乘坐飞机的,六折(含六折)以下机票凭据按实报销,超出六折以上机票部分由部门负责人在专项申请上签批后从其单位福奖基金列支。使用纵向、横向科研经费需乘坐飞机的由课题负责人签批。

    (五)凡已借款的业务,如果报账为同一经济业务且报账金额小于或等于借款金额的,单位负责人可以不再审签(基建工程款项除外)。

    (六)凡预算经费一次性经费支出超过2000元以上的须用国库零余额转账支付(连号发票视同一张发票)。科研经费通过网上购物使用银行卡、支付宝和微信进行结算的,视作银行转账,但需随发票提供纸质交易凭条(银行卡结算)、定单信息(支付宝结算)、微信支付截图(微信支付)。

    (七)涉及银行卡批量代发的报销业务,可于报账前将发放明细表发至指定信箱,经会计人员复核回复后即可办理。

    (八)实行网上预约报账,建立财务人员服务各单位、各部门制度,同时财务处为各单位、各部门培训兼职报销岗位人员,积极处理师生诉求,全力为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

    (九)各单位如有急需借支业务,可随时进行预约,财务处将开通快速通道,取款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关于对财务报销业务的基本要求

    (一)为了方便各单位、各部门办理有关财务手续,更好地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确保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在各项经费使用中进行统筹计划和控制,各单位、各部门应严格按财务“一支笔”(财务主管)审批制度,集中财务开支的审批权限,不能有“多支笔”审批,严格财务开支审批手续,未经单位、部门财务主管领导批准的财务开支,财务处将拒绝付款或报销;各单位、各部门财务主管若有更换,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处,并留下新财务主管人员签名字样。同时各单位、各部门应指定财务经办人、票据管理员,统一办理本单位、部门范围内的财务收支、票据领用、核销等财务手续,并加强财务收支和票据管理。

    (二)各种发票、收据、单证必须手续完备、内容完整、票据合法。外来发票必须是国家税务部门统一印制并有监制印章;外来行政事业性收据,必须是国家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并有监制印章;非行政事业性收据必须是国家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电子发票须按国家税务局相关规定承诺保证仅限于首次使用(具体使用办法另外通知)。原始凭证要有单位、名称、日期、金额(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出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特殊行业除外,如火车票等);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财务处予以退回,报销的原始凭证不得使用复印件。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使用钢笔蓝黑或炭素墨水填写。

    三、凡已规定的条款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西安工程大学    

2017年6月5日

 

 

 

 

 

 

 

 

抄送:校领导

   发:校属各单位                                   档(二)

西安工程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印发

打印:吴  静            校对:闫陆璐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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